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近日,省财政下达我市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省级补助资金1039.6万元。
残疾人是脱贫攻坚的难点,大部分残疾人因残疾而缺劳动、缺技术、缺文化,靠自身发展比较困难,主要靠保障来改善其生活。
从2016年起,对全市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宜宾户籍残疾人中未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政策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县、乡、村精准识别,精准核收,按当地贫困标准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标准发放补贴。市残联要求县区残联每次发放前把发放花名册送扶贫、民政部门核实,确保发放对象不重不漏。五年共发放扶贫对象生活补贴58499人次,发放资金10489.38万元,发放资金量全省最多,占1/5。
高县月江镇三胜村1组建档立卡一级残疾人刘红涛,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从2016年起,残联共为其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16986元,极大地改善了其生活。
下一步,残联将探索与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保障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让他们感受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