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残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我县困难残疾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困难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困难残疾人实施紧急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具有筠连县户籍,持有2015年5月12日以后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并接受治疗的困难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凡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的紧急救助资金,其他困难残疾人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元的紧急救助资金。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
由残疾人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以当事人名义向村(社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同时提交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贫困户、低保户、“一卡通”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交村(社区)。
(二)逐级上报。
村(社区)收到相关材料后,按照村(社区)初审、公示,乡(镇)残联复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残联审批的程序进行报批。
四、补贴方式
县残联审批后,由县残联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兑付给被紧急救助的残疾人。
五、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对感染疫病接受治疗的困难残疾人,要就近就便为其落实护理人员,确保残疾人的生活有人照料。 (二)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把关,特别是有关资料一定要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享尽享,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做好解释工作,杜绝错发,漏发。 (三)各乡(镇)开展此项补贴申报工作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务必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既要解决残疾人的切实困难,同时要做好自身对疫情的防控。
附件:筠连县困难残疾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紧急救助资金审批表
筠连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附件:
筠连县困难残疾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紧急救助资金审批表
残疾人姓名
残疾证号
照片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名及
账号
残疾人接受治疗医院名称、接受治疗起止时间
医院名称: 起止时间: 月 日 — 月 日
紧急救助金额:元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村(社区)意见
初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残联意见
复核人:
公 章: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审核人:
县残联意见
审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