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函》(宜审函〔2020〕87号)要求。我会高度重视,及时行动,就贵局提出的两个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预〔2015〕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挤占专项项目经费98894.62元整改情况 我会责令财务人员对相关的费用进行核实,经查是聘用人员工会费用支出,属于2019年预算项目费用列支范围。直接拨付单位工会及相关账务处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对确需调整的项目费用支出按规定送签审批后执行。 二、不需要继续使用结余资金2487667.91元整改情况 截止2020年4月底,不需要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2487667.91元,已于8月11日上交市财政局。
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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