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规模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下达宜宾市彩票公益金合计1356.4万元。其中中央下达宜宾市彩票公益金全年合计814.3万元,统筹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支出,省级配套资金71万元,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共计885.3万元。省级下达体育彩票公益金471.1元,统筹用于残疾人全民健身活动经费、“体育复健进校园”赛事补助、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经费、残疾人参赛训练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2024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共计1356.4万元,全额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全年预算数1356.4万元,预算执行数1356.4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分配科学性。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部有关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规定,我单位严格落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相关工作,认真执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残办〔2024〕24号)有关规定。依法合规测算分配资金,分类分层履行管理决策程序,确保资金分配程序规范、结果合理;着力体现“尊重客观需求、强化主观努力、绩效结果挂钩、动态调整平衡”的基本原则,对保障任务重、困难程度大、努力程度高、管理绩效好的地区给予倾斜;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科学合理选择资金分配因素和设定权重,综合考虑对象人数、财力实际、工作绩效等因素分配资金。 2.拨付合规性。全市残联系统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管理方式,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无超标列支相关费用,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票据合法合规,财务票证资料较齐全并及时归档。 3.使用规范性。严格执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分配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县区残联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确保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4.执行准确性。全市残联系统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金额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年度彩票公益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绩效管理,按照省残联统一部署对所有项目及时高效地开展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6.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作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我市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履行支出责任。 (二)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全市各县区残联认真落实《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会根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我市全面支持落实好残疾人康复、就业、宣文体、维权、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评定补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助、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等工作,有效提升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共计1035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惠及户数844户;得到残疾评定补贴残疾人数913人;开展“体育复健进校园”项目特校数量11所;开展“体育复健进校园”项目特校在校学生参与率达90%以上,残疾人全民健身活动参与活动人次达到3700人,所有项目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各级残联组织精心组织、谋划,通过认真实施项目,提升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提高了残疾人的康复健身意识,养成了体育锻炼良好习惯,极大丰富了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及残疾人亲属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公众和受助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较高。 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