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市2024—2025年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情况,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提供数据支持,助力残疾人生活改善和共同富裕。我会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宜宾市2024—2025年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抽样调查”项目服务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限价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2024—2025年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抽样调查”项目
(二)最高限价:6万元(含税全包价)
二、项目内容及周期
(一)项目内容
1.评估对象:全市10个县区的残疾人家庭。
2.评估方法:通过入户调研、资料查阅、对接县、乡镇、村相关部门、人员开展抽样评估。
3.评估指标:
收入类:工资性收入(C102-C109)、经营净收入(C110-C112)、财产性收入(C113)、转移性收入(C114-C118,含养老金、救济补贴、赡养收入等)。
支出类:非消费性支出(C119-C127,含贷款利息、社保支出、赡养支出等)、消费支出(C201-C217,含食品烟酒、医疗保健、教育娱乐等)
社会救济和补贴状况(收调02表)
(1)福利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N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N101)、康复补贴(N105)等13项。
(2)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参保补贴(N200)、医疗保险参保补贴(N201)。
(3)专项救助:最低生活保障(N300)、特困供养金、教育资助、医疗救助(N303)、临时救助(N307)等8项。
4.成果交付:提交抽样调查的2024-2025年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的综合打分表(EXCEL)、现场考察资料、评估报告。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成果。
三、参选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出具正式发票凭据或财政往来票据;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及专业胜任能力;
(四)近两年内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六)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转包,与其他参选单位无股权、人事关系。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月3日上午12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残联8楼809办公室
(三)比选时间:2025年12月4日9:30(八楼小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参选条件承诺函原件(需承诺符合资格要求及无违法记录等);4.密封完好的比选参评资料(一式三份,含营业执照、服务方案、报价单、业绩证明等,加盖公章)。
五、评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评选确定中选单位。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邬老师
2.电话:0831-8218776
3.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永安路6号市残联809办公室
附件2 承诺函.docx
附件3 服务方案.docx
附件4 报价单.docx
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