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维护残疾人尊严,解决各类残疾人在家庭生活、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的障碍。扶助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无障碍设施有需求意愿的残疾人;
2.居住环境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
3.生活贫困,无经济能力对其居住环境改造的残疾人;
二、工作原则
1.制度公开化。对资助的改造家庭要进行公开公示,困难残疾人家庭、老残一体家庭和孤残一体家庭优先考虑。
2.设计个性化。因地制宜,针对每户改造对象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
3.改造科学化。方便适用、功能多样、保证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4.实施集中化。改造区域相对集中,便于组织协调。
三、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根据房屋结构以及残疾人实际需求,实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着眼于选择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的改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内容中选择实施:
1.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提示盲道等。
2.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闪光门铃等。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3.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铃等。
4.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
5.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防触电装置、天然气泄露报警等等。
四、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实施民生工程目标分解表》(宜府督函〔2011〕4号),2011年市计划对300户有需求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五、项目经费
无障碍改造项目经费实行区县为主,省级和市级补助为辅。每户改造经费3000元,市县解决2000元,市级补助非扩权县50%经费,扩权县20%经费,其余部分由各区县自筹。经费匹配情况将作通报。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到残疾人家中逐户进行走访,征求残疾人家庭意见,填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调查申请表》(见附表2),初步确定需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名单,并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家庭无障碍改造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四川省残疾人个性化服务信息系统。
(二)设计施工
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特殊材料供应商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与改造家庭沟通了解改造需求后,有针对性地制定每个家庭的无障碍改造设计方案,签订改造项目责任书,组织施工、进行监理。整个项目的质量保证、改造标准、资金安全、工程进度、群众反映等由区县残联负责。市残联业务科室对群众反馈、工程质量等情况,协同专业人员予以抽查监督。
(三)检查验收
工程完工后,填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见附表3),并由各区县残联并会同目督办组织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验收合格。并定期对受益残疾人家庭改造情况进行回访。
七、主要措施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残联要落实以下主要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市残联业务科室指导下,各区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指导改造工作,协调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改造专项资金,对改造情况进行宣传、督办。
(二)精心组织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零星、琐碎,单位工程量小,工作面分散,需要对每个改造家庭因地制宜逐一制定细致的改造方案。为了便于协调,确保改造任务的顺利进行,各区县残联可采取公开透明等方式,确定特殊材料供应商和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改造工程。同时,要开展社会监督,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监管
各区县残联作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改造过程中,各区县残联要组织入户督查。并填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汇总表(附表4),以上文字材料和表格务必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3日前上报市残联维权科。
(四)加强宣传
各区县残联一是要积极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理念,取得残疾人家庭、邻里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对改造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要利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宣传,推动全市无障碍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平稳推进全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做实事,办好事。
附表:1.《宜宾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表》
2.《宜宾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调查申请表》
3.《宜宾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
4.《宜宾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汇总表》
附表1
宜宾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表
地 区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 |
|
|
翠屏区 |
50 |
|
宜宾县 |
70 |
|
南溪县 |
50 |
|
江安县 |
0 |
|
长宁县 |
40 |
|
高 县 |
50 |
|
筠连县 |
0 |
|
珙 县 |
0 |
|
兴文县 |
40 |
|
屏山县 |
0 |
|
临港区 |
0 |
|
合 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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