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表率作用,提升公众对残疾人事业满意度,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高效优质、公平法制的服务氛围,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关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残疾人工作,真实反映残疾人需求情况,密切联系,听取残疾人意见,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宣传残疾人事业。倡议社会关心、关爱、尊重和帮助残疾人,鼓励和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维权等工作,强化同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规范办证流程。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证流程,加强对残疾人证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程序。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对残疾人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优化,不断完善和规范办事指南。
四、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对待残疾人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妥善并及时处理残疾人反映的问题,做到有信必复,有问必答,有访必接。
五、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运用市残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和渠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建立并及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把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迅速推向社会,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严格作风建设,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残疾人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落实 “红黑名单”、 “双公示”工作情况通报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努力营造和谐良好、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
单位名称: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2004520662465
法定代表人:万云江
监督电话:8200133